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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公示

关于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公示

2025-01-16
索引号113302834197206058/2025-135766组配分类专项经费
主题分类财政,其他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
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文日期2025-01-16

关于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对分批次批准转用的农用地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,目前收到《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》共8个批次,需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为7434065元。

为确保项目资金安排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将本次项目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反映。

储备中心电话:88518978 吴老师

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

2025年1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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